为更好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调整上饶鄱阳县中心城区限行区域及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一)中心城区:07:00至23:00
(二) 城北老工业园区:07:30至08:30、11:30至12:30、17:00至18:00
二、限行区域
中心城区在原来区域内(沿河路-姜夔大道-洪迈北大道-洪迈南大道-昌江北路的城区外环以内区域),将城北老工业园区部分区域(姜夔大道-孔家路-明月路-天鹅大道)调整为可限时通行区域。
三、限行车辆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业作业车等大中型货车。
四、限行规定
限行车辆在限行时间段禁止进入上述限行区域,需在上述区域通行的,应依法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通行。
申请途径:关注“平安鄱阳”微信公众号-车辆通行-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或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五、特殊规定车辆
军队、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执勤车辆、邮政运输车辆、工程救险车、消防车执行任务时,不受限行规定约束;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环卫车等正常作业时,不受限行规定约束;其它提供城市公共服务的专项作业车不受限行规定约束。
广大驾驶员要遵守城区限行限停规定,服从交警部门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不服从交警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