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白银平川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对以下道路实施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二)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挂车、牵引车;
(三)专项作业车。
二、不受禁行限制车辆
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中型及以上车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期间的工程车、专项作业车,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的清障车以及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垃圾车。
三、禁限行时段
全天24小时
四、禁限行路段
国道341线以北,长征东路大水头路口(含)、化工路(含)以西,环城北路(含)、王家山路(含)以南,电力路(含)以东的所有道路;世纪大道,宝水快速通道,柳州路,鹯阴路,陶都一路、陶都二路、陶都三路、陶都四路。
五、绕行路线
进出京藏G6高速的禁行车辆一律由新墩高速出入口进入。
六、确因运输货物、施工等原因需在城区道路上通行的禁行车辆,可在“交管12123”APP上申请线上货车通行码/证,或者携带纸质版印证资料到平川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办理线下通行证(工程车、渣土车须先报城市综合执法、住建和环保部门进行审核)。以上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区域路线和时间通行。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限行道路的,由平川公安分局交管大队通过电子警察及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