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迅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组织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16-04-27 09:28:33 来源:易罐
为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4月24日,湖南省安监局下发《关于深刻吸取“8·12”事故和“4·22”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4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知》指出,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对照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16〕4号)的要求,深刻吸取天津港“8·12”事故和江苏靖江“4·22”事故教训,通过再动员再部署再整治,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扎实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生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生产整治、危险化学品仓储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化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生产整治和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特殊作业的安全生产专门整治,并配合当地公安、交通运输、质监等主管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整治。《通知》对安监部门以上整治活动的任务和主要措施一一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务求实效长效;要协调各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及时将安监部门职责范围内集中专项整治的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整治工作,实现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全天候。《通知》特别规定,今后,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必须在通告公安消防机构的同时,立即上报至省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 湖南省安监局要求各市州安监部门跟踪督促指导检查,及时解决集中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为了进一步确保集中整治有序推进,省安监局还将分阶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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