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化工企业复工新标准官宣了! 2020-02-28 17:03:12   来源:易罐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免收罚息。湖北境内各类企业都可享受上述政策。


二是增加再贷款再贴现5000亿元,用于中小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符合条件的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信贷力度,努力使利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国有大银行上半年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力争不低于30%。政策性银行增加3500亿元专项信贷,以优惠利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

为支持吸纳2亿多人就业的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纾困,会议确定:


▪ 一是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定向增加对个体工商户的低息贷款。

▪ 四是落实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政策。

 五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支持出租方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为积极响应国家复工复产政策,全国各省出台了很多复工后的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复产。


部分地区优惠扶持政策如下:


山东省

2月23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全省高耗能行业以外的工商业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初步测算,政策执行期间全省相关电力用户可减轻电费负担37亿元。


山东省制定出台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经营达产、资金保障及交通运输保障等四项财政奖励政策,用“真金白银”为复工复产增强信心。对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实施奖励。根据各市“四上”企业的开复工率,结合省级重点项目(包括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各地开复工项目个数和开复工率,对排名前3名的市各奖励1000万元,对第4-10名的市各奖励500万元,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达产进度


福建省

农行福建省分行闻讯后特事特办,新增特别授信,给予优惠利率,仅用一天,便为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据悉,福州市已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约1.22亿元。除此之外,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及其产业链配套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和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都已拿到战“疫”资金支持。


江苏省

2月21日,南京公安发布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八项措施。其中,对于符合积分落户条件的复工企业返宁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积分12分的奖励。截至2月21日中午,全省13个设区市均已恢复城市公交运营,县(市、区)中已有超过60%恢复城市公交运营,其他县(市、区)正按差异化管控需求,细化了公交恢复方案。全省13个设区市已有南京、徐州、苏州、南通、盐城、镇江等6个市恢复市际、县际班线客运,全省超过25%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开通客运班线,共开通客运班线124条。

浙江省

浙江,湖州市出台推出多项奖励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例如,对企业新招员工,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对介绍20人以上(含20人)市外人员来湖就业的主体(包括企业、行业协会、社区、村及其他各类组织),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辽宁省

2月23日,辽宁省司法厅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减免有关费用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开工复工。明确规定,公证机构对于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申办以下公证事项的,按照收费标准给予20%以上的减免。


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保障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减收不低于20%的受理费和处理费。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尽可能缩短审理期限,减少企业损失。


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和个人,减收不低于20%的受理费。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结合案件进行的不同阶段,在已减免仲裁受理费的基础上再减免10%以上收费


吉林省

吉林省抓早、抓准、抓严、抓实,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吉林省政府出台一系列举措,为省内企业复工复产创造了有利条件。2月12日,吉林省建立了全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调度机制。各地各部门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解决问题,全力推动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截至2月19日,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2009户,复工率达68.3%。其中,长春市已达75.7%。在吉林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一汽集团、长客股份、皓月集团等企业,已按要求复工。全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复工928户,复工率达34.8%。全省国有企业成为复工复产的领头羊,复工359户,复工率67.6%,复产率82.7%。


其中,省属国有企业100%复工。企业复工复产,能源和物资供应是动力和保障。吉林省涉及能源供应、交通物流、供水供电等要素保障类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运行不中断,涉及饮用水、粮食等市场供应类企业保持平稳运行。目前,全省能源企业复工率达88.8%,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9.9%。


河北省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细化出台多项具体措施,支持全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供应。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对于积极响应省统一调拨要求,在疫情防治物资保障中积极供给政府收储的,按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购置额的一定比例优先给予技改资金奖补,并在工业设计、两化融合、技术创新、品牌创建等领域优先给予支持。


河北省衡水市本级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及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24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目前已拨付资金180万元,用于对规上企业统计工作、新增规上企业奖励以及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等,惠及全市800余家企业。下一步将重点支持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技术改造、增添生产线(设备)迅速扩大产能的项目。加大展位补贴力度,特别是对于医疗器械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在享受省级补贴基础上,衡水市财政在给予最高50%的补贴,力争展位费全免。筹措招商引资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充分发挥该市驻京、驻沪、驻粤招商办事处优势,通过非直接接触方式积极对接企业,推进洽谈项目,拓展人脉资源,争取吸引一批绿色环保、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大项目和好项目来衡水落户,把疫情对经济影响减到最低。


山西省

为了全面支持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省内各大金融机构也陆续出台了对企业的信贷优惠政策,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一些企业,支持力度远超此前。据记者了解,在未来3个月内,进出口银行山西省分行将向各类企业复工复产领域投放信贷资金规模不少于30亿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批发零售、物流运输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利率调整等形式主动降息让利,切实降低企业生产融资成本;另外,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该分行将根据企业受影响程度、复产情况及贷款状况等,合理采取展期、延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无还本续贷等手段,切实减轻还本付息压力。在“减负”方面,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同样对符合条件的客户进行停息操作,停息最长可达6个月,停息期间不对客户进行催收、不计入征信


北京市

据记者从丰台区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加大资金支持”方面,丰台区支持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复工生产、扩大产能,对急需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及为其提供空间、物业等支持的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对稳价保供重要商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至100万元奖励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丰台区鼓励区内银行为符合条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给予贷款金额1.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推出“抗疫贷”产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帮助续贷并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为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符合条件的商务楼宇、大型商场、购物中心,按2、3月份减免金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支持企业创新”方面,丰台区对在区内转化落地的新冠肺炎预防、检测、诊断和治疗等科研项目,以及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疫情防控项目,优先给予科技成果转化补贴,最高300万元。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减免1.1个百分点担保和评审费用


从“加强援企稳岗”方面,要求拓展网络招聘渠道,充分利用丰台区“人人就业网”发布岗位信息,搭建用工服务交流平台,保障企业用工稳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本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青海省

2月24日,记者从西宁市政府获悉,西宁市日前制定出台《西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六类22条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


《措施》中明确,西宁市将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达标,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防护用品需求;统筹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在贷款方面有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补助;分类分批组织人员返岗


《措施》中明确,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西宁市将推进企业降本减负,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水、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要素保障部门申请缓缴3个月费用,缓缴期间“欠费不停供”,并免收滞纳金或违约金,缓缴的用电费用先期由供电企业和发电企业各按50%承担,执行好停产、半停产企业基本电费支持性政策等;减轻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负担,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等。


贵州省

2月21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政策二十四条》(以下简称《24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


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对在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少裁员的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中小企业,返还标准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对承租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帮助企业贷款贴息。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在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省级财政给予1%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费率补贴资金从省级金融业态发展奖补资金中安排。


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2020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

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关于全区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做好支持和服务会员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号召全区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支持和引导会员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通过要求,要鼓励减免相关费用,通过跟踪了解疫情对餐饮、旅游、商贸等企业经营活动造成的损失,鼓励有关会员企业适当减免房租、管理等费用。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减收或免收2020年会费和服务性收费,同频共振,休戚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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