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似乎只有武侠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场景,却在304国道甘旗卡段真实上演。
身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所长的于义,在2015年至2018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过往车辆“保道费”,先后向个体运输者索贿266万余元。
3月19日,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于义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保道业务”月卡3000元,连交两月有优惠
据了解,于义利用职务便利,以收取“保道费”的名义向多名个体运输者索要钱款,每台车的标准为每月3000元。为提高交费“积极性”,于义还提出,如一次性交费两个月以上,还有相应的“优惠”。
为了捞取更多钱财,于义命令下属外勤人员24小时轮班上岗,在路口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检查”,但他会在当班人员上岗前发给每人一张小纸条,小纸条上记录的车牌号码成为超限货车的“免检标志”。
外勤人员按照于义提供的信息放行,只要被记录在小纸条内的车辆,就能在304国道上畅行无阻。3年多时间里,于义共向个体运输者索要贿赂266.8万元。
一封实名举报信终结其贪欲
作为运输管理所所长,于义把个体运输者们当成了他的“摇钱树”。最终,被“保道业务”所困的个体运输者不堪忍受“压榨”,决定实名举报于义。
“上路前,罚款钱就得准备好,其实是买路钱,这钱不交不行,交了心里又堵得慌……”个体运输者提供的举报线索将“于所长”拉下了马。
开庭审理前,于义主动将涉案赃款全部退缴。最终,法院判决于义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团长想说,这判得也太轻了!这位所长索贿的266万,卡友得出多少趟车,拉多少吨货才能挣得回来?主动退赃后,还能拿出70万元罚款,是不是应该继续倒查所长的这些“血汗钱”又是从哪儿来的?
这样的事情绝非个例,有太多太多的“所长们”,职位不高,权力却不小,巧立名目,各种吃拿卡要,变成卡友面前的拦路虎、身上的吸血虫,想把卡友吃干榨净,丝毫不顾卡友的死活!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力度,早日清除掉这些侵害卡友利益的人!还卡友一条清明的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