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建党100周年道路交通安保,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6月9日全县危化领域专项整治部署会议要求及李小宁同志的讲话精神,在省道304线茂林段设置建党百年交通安保危化品运输车辆整治临时执勤点,联合交通执法大队扎实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重点车辆管控力度,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镜。
6月19日11时许,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临时执勤点落实查控勤务时,有一辆悬挂“甘M”号牌危化品运输车辆驶入民警的视线,该车辆在行驶至距离执勤点100米左右时,采取紧急制动并靠边停车,这一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指挥引导该车驶入检查区,并将车辆熄火迅速控制驾驶员,执勤民警要求驾驶车辆的男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危险品押运证等相关证件的时候,驾驶员神色慌张,说话语无伦次,吱吱呜呜,不能提供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随车李某不能提供押运证,执勤民警随即利用移动警务终端进行查询,经查该驾驶员姓“何”,庆阳环县人,2019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庆阳市西峰交管部门查处,C1型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经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询,何某也未曾办理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只办理了押运员证。按照我国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规定,运送危险品时,随车需要有一名持押运证的押运员,而且驾驶人需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而何某只有危险品运输押运员证,再无任何有效资格证件,执勤民警立即向大队进行汇报,大队接报后随即向县局党委和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按照县局党委的指示要求,大队领导带领备勤民警赶赴执勤点,依法查扣涉案车辆并停放在安全区域,将涉案驾驶员带回办案中心立即进行盘查询问,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该车从华亭市装载14.68吨甲醇运往庆阳,因雇佣驾驶员临时有事,无人开车,自己心存侥幸心里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查处了。
驾驶人何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并无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驾驶员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深挖之中。
泾川公安交警提示:危险物品的运输过程是一种动态的危险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危害性极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希望危化品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切实遵守安全运输的每一个环节,最大限度提升危化品运输路面安全行车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