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载客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图一时的方便,一点点利益
置一车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
是可忍?蜀黍不能忍!
7月11日15时50分,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旅游中队在大转盘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内坐满了人。经核实,这辆核载8人的面包车竟然乘坐了12人。原来,该车乘坐的是一家人,从应县赴喜宴回来。
民警当即对驾驶人和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让乘客明白乘坐超员车的危害性和危险性,随后,责令驾驶人进行卸客转运,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如果超员,将如何处罚呢?
法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
蜀黍有话说: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驾驶人不要因为几块钱的利益罔顾交通安全,一旦发现有超员现象,也请及时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防止酿成大祸,希望各位驾乘人员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触发这一潜在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