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司机饮酒后驾驶营运危险化学品车上高速 2021-07-30 16:48:05   来源:易罐

2021年7月16日晚22时许,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五大队民警巡逻至太长高速公路877公里(武乡服务区西区)入口处时,发现一辆豫C牌照的罐装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缓慢,罐体顶部罐装口处还冒着白烟,散发出些许刺鼻气味,民警立即响警报、喊话引导该车辆进入服务区内,并立即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郭某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该罐车所载危化品为硝酸,由于顶部出风口堵塞,加之罐装口盖子没有拧紧,导致硝酸发生轻微挥发。民警立即责令车上郭某某和另一名驾驶员排除故障,消除了隐患。而在民警与驾驶员对话的过程中,民警又闻到郭某某口中似乎有酒气,于是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郭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27mg/100mL,郭某某竟然还喝了酒!


经调查了解,郭某某和另一名驾驶员鲁某某当天从吕梁交城某化工厂装载硝酸。中午吃饭时,郭某某喝了一瓶啤酒,当天18时许,先是由鲁某某驾车从清徐上高速,途径太长高速公路后,郭某某觉得自己的酒气已经散了,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一路开到了武乡服务区。
经核查,郭某某所驾驶的运输危化品的罐车共载有31吨的硝酸,硝酸属于8类危险化学品,是一种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性的强酸,易挥发、易制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罐体泄露,将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经过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郭某某也意识了自己酒后驾驶危化品运输车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表示后悔不已。民警随即依法对郭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前,郭某某已被送往介休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下一步,高速交警三支队五大队还将对该危化品车辆所属的河南开封某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当地的应急、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抄告相关情况,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危化品车辆的安全问题
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更是全省公安交警关注的重点
蜀黍也再次提醒
广大危化品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及驾驶人
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
危害大 风险高
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推荐资讯 :

易罐

安全易用的罐车运输平台
APP内打开
×

联系我们

请选择系统

您是如何知道易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