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非法运输危化品
不要非法运输危化品
不要非法运输危化品
其实我们提过很多次了
但仍有司机铤而走险
置安全于不顾
选择运输危化品上路
近日贺州交警就查处了
2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
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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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2021年8月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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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民警在贺州市八步至姑婆山线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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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行驶来一辆桂JR***1号小型普通客车,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当打开车辆后备箱发现该车携带了五瓶装得满满当当的氧气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当场对车辆进行扣留,并对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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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大队民警于2021年8月02日将该车及相关资料,移交至贺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处理。
案件二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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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一(二、四)大队民警在同古服务区展开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辆装载煤气的小货车。
刚开始司机一直不予配合打开车货厢,
通过民警的教育后,
最终司机打开了货厢门。
车厢门被打开后
只见车厢内载满煤气罐,
罐内煤气充足,
极其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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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民警便将该车辆押送回顺通涉案停车场, 8月2日,大队民警在顺通停车场向贺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移交该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作进一步处理。
这两车内装满了氧气瓶、液化气罐
而两位司机又无法提供相关运输资格证
这无异于一枚
“移动炸弹”
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
就可能“砰”的一声
引发爆炸,
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贺州交警提醒
夏季气温高、天气炎热,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增大。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要正确掌握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办理运输审批手续,悬挂危险品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保持车况良好,要不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安全文明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