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后,醉驾案件依然很多,建议取消入刑!卡友们如何看待? 2022-03-07 14:06:29   来源:易罐

当前,两会正在火如荼地进行着,有不少提议引起了卡友们的关注。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也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再一次提交“建议取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议案。这已是他连续第二年为“取消醉驾入刑”奔走呼告。

自2011年醉驾首次写入刑法后,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总数升至28.9万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5.9%,危险驾驶罪已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

对此,朱列玉认为,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犯罪范围并没有起到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效果,现实已偏离了“醉驾入刑”的初衷。因此要提议取消醉驾入刑。

朱列玉表示: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

相反,在限制刑法的适用的同时,建议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行政处罚的力度和范围。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可让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温度,也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
同时,朱列玉还指出,每年有高达30余万人因“醉酒驾车型”危险驾驶罪被判刑,占全国刑事案件总数1/3。

部分“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犯罪人尽管情节较为轻微,却要同时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因“前科报告制度”、对家属“前科牵连影响”的存在,醉驾对犯罪人及其家属的就业自由、社会生活等都造成了影响。
因此,他建议参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使醉驾犯罪行为人能真正回归社会、改过自新。

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着朱列玉的建议,网络上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支持者的理由正如朱列玉所言,醉驾入刑后,醉驾数量依然很多,其次是醉驾被查后,犯罪人很难重返社会等;反对者的理由是,一旦取消醉驾入刑,就可能出现反弹的后果,目前酒驾案件依然很多,未必是醉驾入刑没有遏制效果,也可能是监管和打击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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