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名货车司机被判刑!退款70余万元!都是“走绿通”惹的祸..... 2022-06-20 09:10:00   来源:易罐

把蔬菜水果堆放在普通货车最后一排,再将普通货车伪装成“绿通车”,从而偷逃巨额高速公路通行费……据检察日报消息,6月10日,29名货车司机因假冒“绿通车”被查处判刑。



01

3个月内偷逃高速费70余万元
2021年2月,陈某驶离高速公路时,正好看见一辆标有“绿色食品”字样的大货车在高速路口接受检查。只见检查人员将大货车车厢上的盖布掀开一角,仅查看了最后一排货物就放行了。

陈某“灵光一现”:在普通货车最后一排装上蔬菜瓜果,不就能伪装成“绿通车”了吗?陈某将该想法告诉了货车司机王某,二人一拍即合。

随后,在河南省范县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陈某将菠萝装入了王某驾驶的大货车车厢的最后一排。拉着“载满”菠萝的货车,王某竟真的顺利通过了检查,二人第一次成功偷逃了高速公路通行费。按照约定,王某付给陈某1000元报酬。

尝到甜头的陈某不满足于一周才干一次。他通过搜索大货车司机手机号、找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想要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司机。

最终,他与29名司机建立了合作关系,约定成功逃费一次,陈某就能收取1000元报酬,不成功不收费。就这样,3个月时间内,陈某等人共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70余万元。
02

查清犯罪事实,做出逮捕决定
2021年10月,公安机关将陈某及另外一人以涉嫌诈骗罪移送莘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经查,2021年3月至6月,陈某在莘县高速路口、莘县北高速路口、莘县张寨高速路口等地,伙同其他货车司机多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货车的运输轨迹遍布全国各地。这些车辆使用水果作为外部伪装,内部空间里装载其他物品,不符合免费通行的运输标准。

通过对涉案人员进行研判,莘县检察院对包括陈某在内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其余人员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
03

涉事人员认罪、退款7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通过仔细核对甄别,确认陈某参与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次数为156次。办案检察官通过向陈某等人释法说理,促使涉案大货车司机全部退赃退赔,共计退回赃款70余万元

6月10日,经山东省莘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他29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罚金。

29名货车司机被判刑,其中有的还被判了两年多,此外每人不仅补缴了高速费,还得额外缴纳罚金,这怎么看都是得不偿失。

轻则罚款,重则坐牢,卡友们平时在拉普货时,也千万不要打绿通的主意,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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