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首先都得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9日,福建石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上路巡检时,就查处了一起危货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案。
当日上午,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石狮高速收费站前广场执法检查时,建瓯某物流公司驾驶员侯某,驾驶着一辆牌号为闽H×××6(闽H×××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泉州某鞋服公司准备到石狮装载其他危险废品。
“随车押运员是张某,他们这趟运输持有危险货物转移联单,登记显示车上运载的是有毒性、易燃性的擦版废布,运输费用由公司同货主进行协商结算。”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介绍说。
经检查,该车配发有《道路运输证》,但在检查两人的从业资格证时,执法人员发现张某虽持有道路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但在道路运政信息查询平台上,却查不到他的相关信息,张某涉嫌持假证上岗。
当场,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暂扣,并向当事人送达《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0日,当事人前往交通执法大队接受处理。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当事企业最终被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