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云南文山公安交管高速公路一大队通过视频巡检发现,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至天猴高速111公里0米上行线分道口时,因驾驶人观察不到位错过高速出口。该驾驶人并未选择继续前行、就近绕行,而是在高速行车道上低速滞留,随后在正常通行的车流中缓慢倒车,严重干扰后方车辆正常行驶。



大队民警第一时间锁定车辆信息,依法对驾驶人高速公路违法倒车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民警对该驾驶人开展严肃批评教育:危化品运输车辆具有易燃易爆、易腐蚀、载运风险高等特殊属性,一旦在高速路面违规倒车或滞留,极易引发追尾、碰撞事故,进而导致泄漏、燃烧、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