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督导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安委办决定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执法时间
2018年3月3日至3月20日。
二、督导执法检查和调研内容
(一)督导检查内容
1. 贯彻落实1月25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省安委办《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安委办传〔2018〕12号)精神,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 贯彻落实1月19日省政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调度会议精神,严格领导包联责任制、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推进企业自查自改、落实六种责任追究方式等情况;
3. 全国“两会”期间保持严打重罚高压态势,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执法检查、暗查暗访,落实“四个一律”措施情况;
4. 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传〔2018〕14号)精神,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复产复工验收程序、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5. 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发现仍未完成整改的5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石家庄2项、张家口2项、保定市1项);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2017年省安委会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大排查大整治以来省安委办督导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重大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6. 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政令畅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应急报告情况。
(二)执法检查内容
重点对以下方面开展执法检查: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情况,特别是新入企、新入岗、新入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落实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情况;
3. 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安全状况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4. 重大危险源监控备案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三)调研内容
按照省安全监管局调研工作安排,有调研任务的处室结合此次督导执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相应课题调研工作。
三、督导执法分组
第一组:石家庄
组 长:潘利岷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倪计才 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
第二组:承德
组 长:刘春增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保仓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
第三组:张家口
组 长:张广富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卫云 省安全监管局煤炭安全监察处处长
第四组:秦皇岛
组 长:李力斌 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平霞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调研员
第五组:唐山
组 长:李力斌 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 合 省安全监管局正处级干部
第六组:廊坊
组 长:刘春增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鸿旭 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第七组:保定
组 长:张广富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范振强 省安全监管局老干部处处长
第八组:沧州
组 长:解西斌 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总队长
副组长:李 静 省安全监管局监察三处处长
第九组:衡水
组 长:解西斌 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总队长
副组长:刘景垣 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第十组:邢台
组 长:潘利岷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泽青 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处长
第十一组:邯郸
组 长:张献增 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副组长:董 伟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副调研员
第十二组:定州、辛集
组 长:王新国 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副组长:王振国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处长
四、有关要求
(一)督导执法要精准
一查18个2017年工矿商贸事故多发县。
二查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监管部门。
三查26家2017年发生事故省属以上企业。
四查全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五查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包联责任落实、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以及责任追究情况。
六查严格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情况。
七查复产复工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查国家和省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等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二)督导执法要严实
一要量化工作任务。每个市督导执法不少于10个县(市、区)、5个市直部门、20家企事业单位。其中,18个2017年事故多发县和26家2017年发生事故省属以上企业100%检查。巡查、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抽查3个。
二要突出暗查暗访。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检查企业总数的50%,要拍摄3个以上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暗查暗访视频。
三要深入基层一线。突出查企业看部门,查部门看政府,查下级看上级,突出对各级各部门抓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四要严格问责追责。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应处尽处、应罚尽罚。对存在问题要敢于曝光,敢于报告。对落实不力的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敢于批评,敢于问责。
(三)反馈情况要及时
督导执法组只听取督导执法市的工作汇报,对县(市、区)及部门不再听取汇报。督导执法情况要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交换意见,指出问题不足,提出整改要求。此次督导执法继续实行日报告制度,各组每日填写《全国“两会”期间督导执法“八查”发现问题情况日报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日报表》(见附件),并列出问题隐患清单,一并于次日上午8:30前发送至省安委办邮箱。督导执法结束后,要从督导执法工作情况、各市工作亮点、发现的主要问题隐患、对全省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汇报材料(印12份)、问题隐患清单、暗查暗访视频和文字说明于督导执法结束第二日报省安委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锴,87803931。电子邮箱:hbajxt@163.com。
(四)工作纪律要严守
各督导执法人员要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从严从实的作风,严格按照安排,自始自终开展好督导执法工作。要会同各市县合理安排督导检查计划,不搞层层陪同,不搞重复检查,形成合力,收到实效。特别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做与督导执法活动无关的事情。要切实注意自身工作安全、行车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