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产业是占山东工业产值1/5的支柱产业,但化工围村”“化工围城”,给周边居民造成了不小的安全风险。今年6月,山东省开始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五年专项行动。
8月17日,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省征求意见。
9月18日,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前期工作的通知》,并公布了《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
标准解读:
一个化工园区的认定,将从5个方面被量化打分。若总分低于规定标准,这个化工园区就会被判不合格。
在100分的满分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各占25分,规划布局和公用基础设施各占20分,经济发展占10分。
12项必要条件包括:化工园区建成区连片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或者规划连片面积在8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面积在3平方公里以上;园区内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园区外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防护等距离要求;园区具有批准时效期内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等。
认定程序需要哪些资料?
在认定程序方面,《办法》明确园区管理部门向所在县(市、区)、设区的市政府提交的八大类基础材料,县(市、区)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初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将符合认定标准的园区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专家对市级政府上报的园区认定材料进行复审、现场核查和评分,综合全省化工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评分情况确定拟认定的园区名单,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省经信委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山东省政府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一言不合就“关园”,三年一大考!
三年对园区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园区,一年内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园区内企业存在生产、储存装置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的距离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防护等有关要求,设区的市或县(市、区)政府未按承诺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搬迁的,取消园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