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死亡!关于1月5日河南一化工厂事故的通报 2022-01-12 09:50:57   来源:易罐

2022年1月5日,河南宇天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约350万元。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守刚,副省长武国定分别在事故快报上作出批示,要求查清原因、严肃处理;安阳市要吸取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防范疫情风险。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通报如下:

01.事故经过复盘

河南宇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安阳市殷都区铜冶镇安阳新型煤化工园区。该公司现有2套8万吨/年苯加氢装置、1套10万吨/年蒽油加工装置和1套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精制装置;主要生产苯、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重质苯、粗蒽、精葸亚氨基二亚苯等。事故发生地位于3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精制装置的原料罐区,该装置于2021年12月13日停产。

2022年1月5日,该公司委托某施工队加工渣油收集槽,采用的作业方式为电焊作业。当日14时许,施工队人员办理动火作业票,作业内容为在原料罐区防火堤内焊接集油槽,动火具体地点距离7号葸油罐西侧约5米。

焊接完成后,监火人发现7号葸油罐出口管线有漏点,准备汇报公司领导重新开具作业票。在尚未重新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情况下,施工人员擅自动火焊接引发着火事故,造成现场3人死亡。

02.初步原因分析

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根据现场情况,经初步分析,有三个方面原因。

一是违规动火作业。在发现作业现场出现新隐患时,未按标准要求办理特殊作业证,超出动火作业许可范围组织动火作业,未按要求对动火全过程监督管理施工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二是承包商管理制度不落实。未按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检维修作业,没有认真审核外来施工人员从业资格证,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殊作业周边环境风险分析不全面、不准确,未按要求对停产的设备设施进行清理置换,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混乱,事故救援措施不科学。

03.汲取事故教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各类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一是切实加强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要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作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严禁未经办理特殊作业票证或未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开展特殊作业。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重拳整治不按国家标准制定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是严格落实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资质条件,加强外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过程全面监控和监督检查。

三是严格落实冬季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要求。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要求,加强检测检验、报警连锁、紧急切断等安全设备运行检查,及时处置各类事故隐患。

四是强化停产企业及停用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企业停产停业的,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方案,严格落实吹扫、置换等措施,并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测,确保设备设施内的危险化学品全面处置到位。

五是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日常巡检和报警处置,完善各类事故专项处置方案,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确保危险场所作业人员熟悉各类紧急情况下应对措施。

通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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